2013年4月2日星期二

GR Starred: 自由亚洲|中国定性非政府组织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非法


在中国大陆致力于促进两岸合作的民间组织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被当局定性为非法组织。


海外中文的博讯网日前报道,据知情人从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崔振椿处得知,中国当局已经警告崔教授,他参与推动的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已经被定性为非法组织。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由在陕西的康国刚发起,并任主席,目前他们计划在 4月2日-3日在陕西省富平县习仲勋墓园举办扫墓纪念活动。


中央党校的崔振椿教授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说,今年3月16号,国共合作促进会主席康国刚应他的邀请到中央党校访问,他曾安排他们到北京仁和静雅大酒店,并在北京神清心澄贵宾室举行了座谈会。事后。中央党校老干部局警告他说,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已被当局定性为非法组织。但崔振椿教授认为,当局的这一决定是非法的,


“这是胡锦涛主席允许两岸民众参与所允许的,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岸和平一个发展中国所默许的,贾庆林和其他中央领导人也说允许公民有序参与,这是他们赞成的,是宪法公民言论、出版、集会和结社自由所允许的。”


崔教授介绍,国共合作促进会建议,在陕西省设立宪政民主特区,邀请国民党返回大陆推广台湾经验,邀请民进党进入大陆推广台湾研究,邀请香港政府前来推广法制经验,形成两岸三地共同建设中国宪政民主示范区的局面。他说,


“我们的宗旨是促进国共合作,共建宪政民主,促进中国统一。”


崔教授表示,尽管政府认定他们的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是组织非法,他们仍将继续活动,


“我们不害怕,我们将组织名称改为国共合作创新论坛,换一个名字,如果不允许注册,也没关系。”


广州的律师唐荆陵说,在民众结社问题上,中国的法律层面和政治层面有互相矛盾的地方,


“从法律上来说,中国公民就政治问题结社是不违法的,但是从政治现实上来说,中国公民的很多权利被取消了。当局在结社问题上可以用扰乱社会治安和颠覆国家政权的(罪名)来取缔民间组织。”


唐律师说,中国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民众结社,


“中共政权不是毛泽东时代的集权专制,它是属于后集权时代,它不敢在法律上和政治上公开宣称取消公民的各种政治权利,但是在实际运作中,它取消了公民的很多政治权利。”


“国共合作促进会”在陕西成立后不久,该组织领导人康国刚就不断受到过陕西国宝的打压。


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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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tags: 中央党校, 国共合作, 崔振椿, 康国刚, 结社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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