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

阅收藏:法广 | 记者刘虎的346天牢狱生活

昨天(9月10日),记者刘虎从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手里拿到了《不起诉决定书》。根据刘虎的转述,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,检察官个人表示,希望刘虎还能在本职工作中对社会做出贡献。 作为重度网络使用者的他,很快将它拍照贴到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,他也很快收获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贺。 这距离刘虎在2013年8月23日,被从重庆家中带走带往北京关押已经有两年;从第二天8月24日凌晨被刑事拘留,到2014年8月3日,以取保候审身份暂时走出牢狱大门,刘虎被警方关押了346天。
via 中国数字时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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