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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4日星期五
阅收藏:自由亚洲|张凯涉为境外窃取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
张凯的家人收到温州市公安局发出的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”。张凯所在的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兴权,周四下午在其个人微博发出了温州警方寄出的通知书及信封。通知书写道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,已于2015年8月27日零时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为境外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的张 凯,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。通知书内容比早前公安口头通知张凯家属和代理律师的涉嫌“危害国家安全”要具体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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