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2日星期三

GR Starred: 陈光福告官强闯民居上诉遭驳回

  在美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大哥陈光福,状告山东执法及行政机关强闯民居的上诉遭驳回。律师指法院的决定出于政治考虑,会进行申诉。



  


  陈光诚大哥陈光福状告山东执法及行政机关的上诉被驳回。图为法院裁定书的首页。(陈光福提供)


  陈光福收到临沂中级法院的裁定书,指上诉人提供的证据,不能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,因此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,沂南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为正确,法院不支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,维持原裁定。


  为陈光福代理上诉的重庆律师郑建伟,对本台粤语组表示,镇政府的人员强闯陈光福住所是众所周知的事实,临沂中院驳回上诉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。郑建伟说:“这个行为有这么多证人,而且陈克贵的判决书中,亦确认有入屋的行为,大家都知道对方是没有任何手续的。”


  郑建伟认为法院的决定出于政治考虑。他们会继续申诉。他说:“他不好回答,就乾脆不给你立案,因为一但立案后,他们就会很麻烦,处于两难之间。”


  陈光福批评法院的解释是强词夺理。他相信法院的目的是要阻挠他进一步状告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。他说:“我们要求他们公开搜我住所的法律依据,最终的目的是要起诉他们非法搜查,他们把第一步封死,让你无法走第二步。”


  陈光福又说,他代儿子陈克贵提出上诉一事,至今毫无进展,法院否认收到其上诉状。


  记者多次致电临沂中院,但电话无人接听。


  沂南县双堠镇政府今年4月发现陈光诚逃离软禁后,于深夜强闯陈光福家搜捕,期间殴打其儿子陈克贵,又大肆破坏屋内的物品。他依法向相关部门要求公开当日入屋的法律依据不果,遂于10月中向沂南县法院提呈行政诉讼,分别控告沂南县公安局及双堠镇政府,要求法院裁定两个机关拒绝公开强行入屋施暴的资讯属违法。法院拒绝受理,陈光福再向临沂中院上诉。陈克贵因自卫用刀伤人,被以“故意伤害罪”判刑3年3个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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